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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25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通知

2025-09-30 行业服务

各有关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旨在针对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以产业实际技术需求为立项依据,以解决具体应用、“国产化替代”需求为核心,以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落地为目标,聚焦需求与问题,探索方法与答案,精准发力、协同攻关,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成果的应用示范;致力于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为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激活新质生产力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支撑,为确立我国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贡献“仪器仪表”力量。

本批次指南按照共性技术类、集成推广类两个层面,拟支持项目数5项,经费总概算7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拟支持经费占项目经费总额的5%,各揭榜单位自筹经费为总额的95%。

一、项目榜单

1. 高精度表面温度计校准装置(共性技术类)

2. 荧光显微镜微纳级多参数校准装置研发与量值溯源体系构建(共性技术类)

3. 生猪加工冷藏过程中的品质保鲜精准调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集成推广类)

4. 数智空间计量培训智能沉浸式平台研发(集成推广类)

5. 计量数智一体化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集成推广类)

具体内容请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25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二、揭榜要求

1.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涵盖指南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需要项目可下设若干课题,但数量不宜过多。

2. 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无年龄限制,无限项要求,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建议项目负责人同时牵头一个课题。

4. 各揭榜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按照榜单金额合理分配预算资金,落实自筹经费部分,申请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

5. 如存在不符合榜单要求的项目,或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揭榜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牵头揭榜单位是中国仪器仪器团体会员,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或省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拟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书》(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请登陆“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及科技奖项申报系统-科研项目类”(https://reg.cis.org.cn/keji)注册后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4:00(北京时间)。

2.寄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在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带水印《申报书》,将《申报书》(含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于2025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以寄出日为准,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实施程序

1. 项目评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确有需要可组织开展现场评估;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会商相关意见,确定牵头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 公示立项:对专家建议支持的“揭榜挂帅”项目,依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进行公示程序后,予以立项并组织签订项目“军令状”、任务书;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按照“军令状”限时开展攻关。

3. 项目实施:项目将依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进行管理,支持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参与单位共同推进项目;项目牵头揭榜单位需组织项目启动会,并提供中期进展报告。

4.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在攻关期间,项目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验收形式包括会议评审结合现场考察。

五、重要提示

1. 简化申报预算编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简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阶段经费预算编制,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2. 实行关键节点管理:全面精简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

3. 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揭榜单位及攻关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作为《申报书》的一部分。

4. 压实“揭榜挂帅”单位主体责任:牵头揭榜单位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成功揭榜后,单位要落实法人监管和科研诚信责任,加强相关制度执行及日常监督检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 涉及伦理审查与国家安全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涉及伦理审查需提供伦理审查证明,如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需脱密处理,提前完成涉密审批。

6. 项目成果推广及发布:成功揭榜并完成项目的团队,将获得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其成果优先通过学会平台进行全国性推广、发布,并推荐参评学会及国家相关科技奖项。

六、联系方式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科技咨询部

项目申报咨询:王海 13810665145

项目材料接收:陈昕  13683222920(邮寄地址: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层C区)

附件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25年度第一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研项目“揭榜挂帅”专项申报书》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