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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9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2009-05-07 科学技术奖

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起,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了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奖一次。该奖项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目前是国内仪器仪表学科和产业领域公认的权威奖项。
2009年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认真选出优秀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设立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奖项有:
1、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2、科技创新奖;
3、科技成果奖;
4、优秀产品奖;
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奖项,将在今年10月举办的MICONEX’2009的开幕晚宴庆典上颁发证书和奖杯,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还将颁发奖金。
(二)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具有原创性,或创新的技术是国内外前所未有的;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或创新具有特别显著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3、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优越;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5、根据项目成果的价值和影响评定一、二等奖。
(三)科技创新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是独创的,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创造性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也未曾公开使用;
2、技术成熟,经一年以上实践,具有显著的实用性;
3、具有技术进步作用,技术经济综合指标明显;
4、已获得国家创新专利。
(四)科技成果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为促进仪器仪表科学技术成果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科研、产品和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所产生的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项目。技术上必需有重要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推动仪器仪表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项目经一年以上应用,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标准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完成后必需发表一年以上,其研究成果被有关杂志、文章、论文、书籍引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较好的效益;标准项目必需正式颁布实施一年以上,并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优秀产品奖奖励范围和要求
1、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作用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大的优秀产品项目;
2、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的优秀产品,其技术水平应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工程化优秀产品项目应经批量生产验证,产业化优秀产品项目应形成相应的生产规模;
4、科技成果推广的优秀产品项目应在该领域得到较为广泛应用;
5、对仪器仪表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大影响,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申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需填写《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表》,并准备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评估报告、专利授予证书等);
2、已获经济效益证明(需盖财务公章),用户使用证明和社会效益证明(由用户提供);
3、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要求申报表及其附件按上述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凡已获得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各类奖项的项目不再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请参阅我会网站:www.cis.org.cn
(七)本次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项评奖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本次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09年8月10日止。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日期前按(六)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或邮寄到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九)奖励办公室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仪器仪表界知名专家和行业权威人士组成。
(十)获奖项目将由我会汇集作为仪器仪表学科领域重大科技进展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并向社会发布和向用户推荐。
(十一)希各单位抓紧时间,踊跃申报,如实展示本单位的科技和产品水平,为加快仪器仪表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仪器仪表的综合实力和水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层2302B室 张建 收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800071 13552958095
传真:010-82800763
E-mail:malian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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