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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01-17 科学技术奖

各位理事、专业分会及相关人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须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会员。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本学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

(一)单位提名

每个专业分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每位理事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候选人1名上报本学会。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其他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提名渠道产生。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只接受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提名表和附件材料),通过评审后再通知提供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3月1日前报送到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琨

联系电话:010-82800760

移动电话:18513509948

电子邮箱:wangxk@cis.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A座2303室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