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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9-25 工作动态

仪学秘字〔2019〕83号

关于开展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理事、专业分会及相关人士: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在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为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人生出彩搭建舞台,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分会推荐

各专业分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得从其他渠道推荐和提名;其他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盖章后PDF版)发至liuzhe@cis.org.cn。

评审通过后会给候选人发关于寄送纸质材料的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专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010)82961039

电子信箱:liuzhe@cis.org.cn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