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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关于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技能人才评价

全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改革意见》精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优势,积极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拓宽行业人才职业能力成长通道,满足行业、企业、大专院校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新质生产力提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此,2024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特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试点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职业能力评价范围、等级与结果

(一)能力评价职业范围:仪器仪表制造工、阀门装配调试工、无损检测员、计量员、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等(详见附件1)。

(二)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职业定义,能力评价不限于以下内容:使用工具、机械设备、检测装备和工艺装备,进行仪器仪表产品及零部件或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工生产、组合装配、调试检测的人员;在家用服务、医疗服务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从事服务机器人的集成、实施、优化、维护和管理的人员;使用机械设备、工装器具和工具,装配和调试控制流体的手动、电动、液动、气动等各类阀门的人员;使用超声波、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等无损检测仪器设备,对材料、构件、零部件、设备、建筑设施等进行非破坏性检测及判定的人员等。

(三)参照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标准,能力评价等级一般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可在学会网站查询,该证书可以作为相关能力的评价依据。

二、申报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基本条件

(一)具备相关资质证明、诚信证明、行业影响力、与申请专业的匹配性;

(二)具备承担培训要求的场地、仪器和设备;

(三)具备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分管培训工作;

(四)具备进行培训的完整工作方案;

(五)具备开展培训的师资力量(每个职业2名及以上教师);

(六)具备符合要求的评价人员(每个职业3人及以上);

(七)具备相应的管理制度。

分中心申报材料清单及对应说明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是国家推进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发挥仪器仪表行业组织的优势,积极与有关单位进行合作,共同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

(二)职业能力评价是一项要求规范、评价程序严格的工作,需要各分中心具有与之相适应的办学条件和实操设施。符合办学条件并计划开展相关工作的单位,请按要求填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申报表》(附件2),经学会组织考察、评审、论证、择优选择后,方可成为首批试点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三)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将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对职业能力评价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欢迎有条件的单位共同开拓新领域,开展相关培训、评价工作。

(四)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请试点,将分中心申请表(盖章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职业能力发展部(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孙晨13520934232 张迎春13801210425

邮箱:zycenter@cis.org.cn

网址:zycenter.cis.org.cn

附件:

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范围

2.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申请表

3.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2024年4月17日